企业纳税与企业注册地具有如下的法律关系:一般来说,企业纳税的地点是企业注册地的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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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十条,除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居民企业以企业登记注册地为纳税地点;
- 但登记注册地在境外的,以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为纳税地点。
- 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 第五十一条,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所得,以机构、场所所在地为纳税地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机构、场所,符合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可以选择由其主要机构、场所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 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以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为纳税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