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共有人离婚后能继续共有吗

2020年07月22日00:11:14

律师回答

可以的,具体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只要男女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