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是,要约是表达希望他人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但是要约邀请如果内容确定的,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其意思表示的约束的,也可构成要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二条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第四百七十三条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债券募集办法、基金招募说明书、商业广告和宣传、寄送的价目表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和宣传的内容符合要约条件的,构成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