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抗辩权主要包括哪几类

2024年05月04日08:48:49

合同抗辩权主要包括哪几类
广义上的抗辩权其实是指那些特定功能在于抵御并对抗他人请求权的权利类型,亦即当权利主体选择运用自身享有的请求权时,义务人所拥有的相关拒绝权利。
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可以得知以下几种常见的对抗辩权利类别的详细信息:
不安抗辩权属于比较特殊的一种抗辩权形式。
它通常适用于涉及到当事人之间互相承担债务、且此类债务具有明确的先后履行顺序的情况下,如果先履行的一方能够拿出确凿证据证明另一方已经失去了继续偿付债务的能力,并且在对方未能恢复履行能力或未能提供有效担保以确保其具备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前,从事先履行的一方有权暂时停止合同履行的进程。
顺序履行抗辩权这种对抗辩权,也是在一定条件下起到关键作用的。
具体来说,在这种情形下,两个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相互偿付债务的关系,而债务的履行顺序是明确的。
如果从事前履行的一方尚未完成应尽的还款义务,那么在其前面完成履约步骤的后履行一方可拒绝对其债务的请求。
同样,若前履行一方的债务履行并不符合事先制定的协议条款,后履行一方也享有拒绝其相应履约要求的反抗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也是法律赋予人们在某些场合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一项重要权利。
这类权利主要适用于涉及双务合同的情境下,即在未对负债的分期履行给予特别安排的前提下。
当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对待给付之前,能够合理地拒绝率先采取履行行动。
除此之外,法律制度设计中还有关于诉讼时效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的相关规定,作为补充。
这些抗辩权都是为了保障人们在不同时间点、不同场景下,能够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各种抗辩手段,来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益不至于受到侵犯。
【相关的法律依据】可以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五百二十六条内容,该条例对以上提到的几种抗辩权进行了权威性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