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2024年05月29日08:43:00

主合同无效,补充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界定
关于无效补充合同的效力问题,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首先,若主合同已经得到实际履行,那么作为补充的合同自然就是有效;
其次,如果主合同尚未开始履行,而补充合同却能够独立完成,那么这种情况下,补充合同仍是有效的;
最后,如果主合同未曾被执行且补充合同无法独立实施,那么该补充合同势必是无效的。
值得我们引述的法律依据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即只要满足了特定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便视为有效这个条件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其二,表达的意思应为真实意愿;
其三,在行为过程中不得违法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及善良风俗。
此外,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第五百一十条所描述的一样,当合同签署完毕并依法生效之后,如果当事人之间对于诸如产品质量、价格或支付方式等重要事项缺乏商定并达成统一意见,他们有权通过协商寻求补充协议;
然而,倘若协商未能取得共识,则应根据合同中原有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来对这些待决事项进行合理的安排和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