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房屋所有权归子女,母亲无使用权。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之一,是指对他人物业及附属设施的占有和利用权力。离婚后住房由子女拥有时,其可依据协议设立居住权。此外,居住权需在县级部门进行登记之后才能生效。【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