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效益不佳能否停缴职工住房公积金?

2024年06月05日13:33:50

鉴于单位经济效益欠佳,不能随意停止向员工支付住房公积金。
对于确实存在缴纳公积金困难的单位,经过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严格审议批准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严谨审核,并上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最后确认后,方可适当降低缴存比例或者暂时缓缴。
待单位经营状况改善后,再适时恢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充之前的缓缴部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