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彩礼与债务处理方式如下:若双方未进行结婚登记或虽已完成登记但未实际共同生活,以及在婚前支付彩礼导致赠与人生活困难,此种情况下彩礼可退回;如属夫妻共债,应先由共有财产承担还款责任;若是共有财产无法全额偿还或已有明确归属,那么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如仍无共识,则将经由人民法院裁决判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