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医疗失误的法定准则包括:1、医疗工作者未能履行与当时医疗水准相适应的诊疗职责;2、医疗从业者违背了有关诊疗规程的规定;3、医疗机构拒绝提供病史资料等等。患者在治疗过程中的权益因医疗机构或其实业人员的疏忽而受到侵害时,应由该医疗机构全权负责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