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赔偿损失之计算务必做到损失和可得利益充分计算,且需遵循预期损失原则。损失赔偿额应与违约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相符,以及合同顺利履行后可能获得的收益。然而,赔偿金额不应超出违约方在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的违约可能带来的损失。若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的30%,则可视为“过高。【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