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处理方案

2024年06月13日08:40:50

医疗事故处理措施如下:
1、负责医疗服务质控的部门需如实向本院主管汇报相关事宜,并对患者进行详尽的通报及说明;
2、医疗机构须按规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上报事故;
3、当事人可联手聘请医疗事故技术专家评审。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七条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应当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有关事实、具体请求及理由等。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
第四十三条
医疗事故争议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协商解决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协议书。
第四十四条
医疗事故争议经人民法院调解或者判决解决的,医疗机构应当自收到生效的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或者判决书之日起7日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附具调解书或者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