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应当首先通过双方协商确定;倘若无法达成共识,则应交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以及考虑到子女及女方权益的原则进行权威裁决。若因一方出轨引发离婚,且有确凿证据证实其出轨行为,那么该方即构成过错方,在此种情况下,财产的分配可适度倾向于无过错方。根据诉讼过程中的财产分割原则,如因一方存在过错而导致婚姻破裂,无过错方有权获得更多的财产份额,同时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离婚诉讼中,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方式应由双方协商决定;若协商无果,则应由人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遵循照顾子女、女方以及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正判决。对于丈夫或妻子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所享有的权益等方面,也应当依法得到充分保障。以下列举几种可能导致离婚的情形,在这些情况下,无过错方均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1)重婚;(2)与他人同居;(3)实施家庭暴力;(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5)具备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