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约签署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因为其与缔约过失责任有着显著区别,即后者源于合同缔结期间,而前者则出现在合同签订之后。2.缔约过失责任体现为一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引发的对方损失,需为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3.而违约责任则可由双方自由设定,比如双方可以明确违约金比例以及损失金额等细节。因此,契约签署各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