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更名所需材料包括: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2.新产权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身份证;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4.房屋契税、出让金(复印件);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6.宗地图。土地证更名与过户流程相同,需先完成房产证过户或更名,然后再进行土地证的过户或更名。办理土地证相关手续如下:(一)土地登记申请;(二)地籍调查;(三)权属审核,包括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四)注册登记;(五)核发或更换、注销土地证书;(六)材料齐全且经过地籍调查、权属审核符合发证标准条件的:初始登记在60日内完成;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在30日内完成;土地其他权利登记及变更登记在15日内完成。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前款所称依法申请使用的国有土地包括国家所有的土地和国家征用的原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第四十四条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