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债务仍由该实体负担。企业在关停前需进行破产清算,所得之资产必须用于偿付其负债。如股东有抽逃资金或瑕疵投资等应负连带责任之情形,在企业关闭且未偿还所有债务时,债权人有权向股东追索连带责任。【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