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提供证据证明对方拒绝探视孩子

2024年07月06日13:39:54

若另一方拒绝让您探望子女,您可收集诸如孩子陈述、邻里证言以及对方阻挠行为的音像资料等证据。
若抚养子女者不尽协助义务或故意阻碍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诉诸法律,以维护自身权益。
对于拒不执行相关探望子女判决或裁决的,法院有权对负有协助义务的个人及单位实施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