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猎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涉嫌犯罪。野鸡学名为雉鸡(又名七彩锦鸡、山鸡),被纳入2000年8月1日中国国家林业局发布的《陆上野生动物保护名单》及《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 2012年濒危物种红色名录。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一条,严禁猎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若因科研、饲养、展示或其他特殊原因需捕捉、捕捞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须向国务院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捕捉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则需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特许猎捕证。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者,处以五至十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者,将受到更严厉的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