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子女能否主张代位继承

2024年07月11日13:40:58

法定继承中,继子女有权享有代位继承权,惟需满足与被继承人具备扶养关系的前提条件。
依据现行法规,若确定两者间存在抚养义务和劳动互助的紧密联系,视同其拥有法定继承权,如同存在拟制性的血缘关系一样;
当被继承人的子女早于前者离世时,由其直接的未出五服的血亲代为继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三十八条
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