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债务如何追讨?

2024年07月11日13:51:17

若债务人亡故,债权人可向其遗产代管人追讨债务,利用遗产进行清偿。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之规定,遗产在分配时应优先清偿被继承人依法所负的税款与债务。
同时,对于无劳动能力且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保留适当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则明确,继承人仅需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所负的税款与债务。
超出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者不受此限制。
继承人若选择放弃继承权,则无需承担被继承人依法所负的税款与债务的清偿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