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踪遗产继承人的处理办法

2024年07月11日18:41:31

如无法寻得合法的指定继承人,相关权益人有权向地方法院提请,宣告该继承人下落不明或死亡。
首先执行的是、符合条件为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所应继承之财产。
对于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他们不得优先获得继承权,只有当完全排除第一顺位继承人的存在后,方可得到对应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