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人员必须出席破产债权人会议吗?

2024年07月12日18:35:28

财务人员并非必参会者,破产债权人会议需涉及以下关键人物:
债权人代表、员工及工会代表、破产管理人、债务人法人代表以及财务高管等经营管理层成员、审计与估值专家,同时也须包含公司股东及政府相关部门的代表。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五十九条,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享有表决权。债权尚未确定的债权人,除人民法院能够为其行使表决权而临时确定债权额的外,不得行使表决权。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人,未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对于本法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七项、第十项规定的事项不享有表决权。
债权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行使表决权。代理人出席债权人会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会议主席提交债权人的授权委托书。
债权人会议应当有债务人的职工和工会的代表参加,对有关事项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