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期满不续签,是否享有经济补偿?

2024年07月12日18:38:41

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情形并非必然涉及到经济补偿金。
具体而言,要视乎谁首先表示不再续签,同时原有的工作环境是否有所降低。
若在公司维持或增加原劳动条件的前提下,为员工作出罢工决定,那么将不存在经济补偿金;
然而,在其他所有情况中,劳动合同到期未续约的企业均须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