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审查内容:形式审查强调申请文件的合法性,查看填报是否真实、严谨、清晰并符合国家规定;而实质审查则着重于根据申请日期的顺序,通过对比、分析和筛选来检验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商标法》第29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
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审查内容:形式审查强调申请文件的合法性,查看填报是否真实、严谨、清晰并符合国家规定;而实质审查则着重于根据申请日期的顺序,通过对比、分析和筛选来检验商标注册的合法性。《商标法》第28条,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商标法》第29条,在审查过程中,商标局认为商标注册申请内容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申请人未做出说明或者修正的,不影响商标局做出审查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