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原告延迟到庭导致撤诉的法律规定方面,我国并未设定具体时限。但需注意的是,如原告被法院传唤且无充分理由仍拒绝出庭,法庭有权视为其主动撤诉进行处理。此外,若必须出席的诉讼相关方因正当理由未能准时到达,案件或许会被延后审理。【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第一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期开庭审理:(一)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二)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三)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四)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