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配偶称财产已耗尽

2024年07月17日13:42:24

离婚案件中,若配偶声称其名下存款已花光,不可轻信单方面陈述。
可查阅消费记录与银行流水,确认有无转移家庭存款的迹象。
如家庭收支差距过大或存在异常,可查看所有银行卡流水,保留相关证据以查明存款流向。
若配偶谎称存款已耗尽,则需其提供消费凭证。
若无确凿证据,可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
夫妻一方若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共有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意图侵占另一方财产,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面临少分或不分的惩罚。
离婚后,若另一方发现此类行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重新分配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