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探视子女时间有何规定

2024年07月19日13:38:20

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的探视权事宜应首先经双方友好协商。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子女探视时间及方式均由父母双方自主商定,对方负有积极配合之责任。
若无法达成共识,乙方有权提起诉讼,交由法庭依实情裁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