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权终止的条件是什么

2024年07月19日18:39:28

监护权终止有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一是监护人蓄意伤害或虐待被监护人的身心健康,如性侵和施暴;
二是监护人不履行应尽责任,或因自身能力有限,未能承担起保护被监护人安全的重任,且拒绝转移监护权;
三是监护人实施了任何其它严重侵犯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
监护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一)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
(二)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
(三)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本条规定的有关个人、组织包括: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未成年人保护组织、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