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合同涵盖了抵押、质押和其他担保类别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权益,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由债权人与债务人或债权人、债务人及第三方(即担保人)共同商议达成的协议。当债务人未能履行或无力偿还债务时,该协议将通过特定方式确保债权人的债权得到保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