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检疫票载运猪肉属违法行为。若未携带有检疫证明的动物或产品进行屠宰、经营乃至运输,将受到动物卫生监督部门的强制纠正与相应罚金处罚,其罚额为货物价值的10%-5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屠宰、经营、运输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经营和运输的动物产品未附有检疫证明、检疫标志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同类检疫合格动物、动物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十以上百分之五十以下罚款;对货主以外的承运人处运输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