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司法工作者在审理民事或行政案件时,故意违背事实与法律做出错误判断,情节严重者需负刑事责任。根据相关规定,以下情形必须引起警惕并立案调查:1、因枉法裁判导致当事人及其亲属自杀、自残致重伤或死亡,或精神失常;2、造成个人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3、造成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4、伪造、变造证据,制造假案枉法裁判;5、串通当事人制造伪证,毁灭证据或篡改庭审记录枉法裁判;6、徇私情、私利,明知为虚假证据仍采纳,故意不采纳应当采纳的证据,违反法定程序,或故意误用法律枉法裁判。若您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可向检察机关提出控告(法官职务犯罪由检察机关负责),也可向纪委举报,或前往该法官所在法院的纪检部门进行投诉。按照正常的诉讼流程,您还可以选择上诉(上诉期限内)或申请再审(判决生效后2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