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次起诉离婚未果,如何应对?

2024年07月26日18:42:28

在提交法院判定是否离婚时,需呈交足够证据以证实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否则法院通常不予判离。
然而,若出现以下任何情况,即便未能证明其破裂,法院仍可强制离婚:
(1)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屡次赌博、吸毒等恶习不改;
(4)因感情不合分居两年以上;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