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保证金可否取回

2024年07月27日08:42:01

取保候审之金额可领回。
若嫌犯、被告于取保候审期间未有违规行为,则当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应将保证金全数归还。
取保候审,即侦查机构要求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并签订保证书,承诺不逃逸或阻碍调查,且随时接受传唤的一种强制措施。
此举常用于罪行轻微、无需拘留、逮捕,但需对其活动进行适度限制之犯罪嫌疑人间。
待取保候审执行完毕后,保证人可凭借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相关法律文件至银行领取退款的保证金。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六十八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第七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未违反本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取保候审结束的时候,凭解除取保候审的通知或者有关法律文书到银行领取退还的保证金。
第七十二条
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