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诉讼的财产分割环节,如未能达成协商,则交由法院裁决。法院裁断时应秉持四大原则:首先,保护儿童权益原则;其次,偏重女性利益原则;再次,倾向无过失方原则;最后,对于夫妻间涉猎的家庭土地承包权益等,应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婚姻诉讼的财产分割环节,如未能达成协商,则交由法院裁决。法院裁断时应秉持四大原则:首先,保护儿童权益原则;其次,偏重女性利益原则;再次,倾向无过失方原则;最后,对于夫妻间涉猎的家庭土地承包权益等,应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