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居住权有哪些

2024年08月01日08:36:38

居住权乃指权利人为满足生计住处所需,遵循合同或遗愿,在属他人所有之住宅上取得的持有及运用该房屋之权益。
它是无偿的,除非双方另行商定。
凡确立居住权,应向登记部门申办居住权注册。
注册之时,居住权方告成立。
作为用益物权的一种,居住权具有独特性质,即权利人仅能对房屋行使占有权与使用权,而非收益权,故不得将其用于租赁等盈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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