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违反出资义务的表现形式

2024年08月02日18:37:39

股东出资是指在公司设立及增资过程中,为了获取股权或股份,按照协议与相关法规向公司交付资产或支付其他费用。若出现违反出资义务行为,需负担相应责任。此行为主要表现在完全不履行、未完全履行和不当履行三个方面。1. 完全不履行即完全未能出资,具体可细分为拒绝出资、不能出资、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等各类情况。2. 未完全履行,也称未足额出资,表示股东仅履行部分出资义务。3. 不当履行主要涉及出资时间、方式或程序不当,如延误出资、瑕疵出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