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性员工月经期间,应避免以下类型工作:(1)冷水工作分级制度中的二、三、四等级工作;(2)低温作业划分标准中的二、三、四等低温环境;(3)体力劳动程度分级方式中的三、四级别活动;以及(4)高空作业分级系统中的三、四级别操作。【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六十条: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附录:二、女职工在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一)冷水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冷水作业;(二)低温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二级、第三级、第四级低温作业;(三)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四)高处作业分级标准中规定的第三级、第四级高处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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