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属于带有特定条件的赠与合同,其目的是在满足结婚条件时才算完成交付。多数情况下,彩礼在婚前支付,接受者通常被视为女方家人,故此彩礼应被视作女方家庭的私人财物。假如女方父母在婚前将彩礼转赠予女方,那么该笔款项便成为女方的个人财产;如果赠与行为发生在婚后,并且没有明确受赠人,那么它就会变成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