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规,高利贷通常定义为借款利率超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 LPR)四倍之情形。考虑到 LPR可能出现变化,故实际利率应参照的数据计算。如目前一年期 LPR为 3.65%,其四倍即为 14.6%,超过该比例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 24%以下的利息范围内,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出借人有权收取;而超过 36%的利息,即便借款人自愿支付,仍可要求出借人退还。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按照我国现行法规,高利贷通常定义为借款利率超出合同签订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简称 LPR)四倍之情形。考虑到 LPR可能出现变化,故实际利率应参照的数据计算。如目前一年期 LPR为 3.65%,其四倍即为 14.6%,超过该比例的利息将不受法律保护。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在 24%以下的利息范围内,借款人自愿支付的,出借人有权收取;而超过 36%的利息,即便借款人自愿支付,仍可要求出借人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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