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工厂进行搬迁,且不涉及解雇员工,则无补偿政策;若为迫于搬迁所需,实施辞退举动,则该行为须提供相应补偿。对于已服务期满一整年的员工,将获一个月薪酬补偿;服务六个月至整年之间的员工,则按照一年来计;而服务期不足半年者,可得半个月薪资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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