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订立乃重要法律行动。针对上官慧情况,需确认其具备完整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应真实反映其意志。常见遗嘱形式多样,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公证遗嘱、音像遗嘱、打印遗嘱及口述遗嘱。若决定采用自书遗嘱,需本人手书签字,注明日期;若选代书遗嘱,需有两位以上证人现场见证,其中一人为代书人,注明日期并经各方签署。公证遗嘱则需由公证机关执行,具备强大法律效应。无论选择何种形式,遗嘱均需表述清晰无异议,对遗产范围及分配细则应有明确阐释,以避争议。此外,务必遵守遗嘱形式与程序的法定要求,保障遗嘱合法性。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