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我国法制,劳资双方在劳动合同期满后逾一年后仍未能续签书面劳动合同,则视为设立了永久性无定期劳动关系。在此情形下,员工可请求企业依法增签书面无定期劳动合同,同时还可要求企业支付自未签书面合同时起的双倍工资差额,但此种诉求需在一年内进行权利主张。因此,请务必珍惜并妥善保管工作过程中的相关凭证,如薪资分配清单、电子邮件、工作日程等,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提出劳动争议申诉或者提起诉讼。倘若企业拒不履行增签合同义务或者出现其他违规行为,员工可向劳动监察机构举报投诉或通过劳动仲裁途径,以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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