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数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仅凭其股东出资即担负有限债务责任。但是,有些场合下,股东恐需承担连带财务负担。例如,当无法证实企业财产与个人财产之间相互独立之时,便意味着需要对企业债务负责且需承担连带责任。如此决定主要是为了防备个别股东滥用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之独立性以及有限责任原则,从而侵害公司债权人权益。因此,只要经营正常并建立了健全的财务制度,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只需承担有限责任;反之,则有可能面临无限责任风险。如您仍有其他疑问,请随时向我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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