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为员工缴纳五险一金属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住房公积金。依据《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对于住房公积金,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员工遇到这种情况,可以与公司协商要求补缴;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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