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注册商标罪要怎么认定

2020年07月29日18:44:39

律师回答

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违反商标管理法规,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客观表现形式:

(1)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

(2)未经他人许可而使用其注册商标;

(3)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

二、“相同的商标”认定:

(1)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完全相同;

(2)与被假冒的注册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

三、罪与非罪的区分:

(1)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

(2)必须是同种商品上使用相同的商标。

四、罪数:

(1)生产、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商品的,不并罚,从一重罪处罚。

a.销售质量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应当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定罪处罚;

b.销售质量不合格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则应按想象竞合的情况下“择一重罪处罚”。

(2)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该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构成犯罪的,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定罪处罚。

(3)实施假冒注册商标犯罪,又销售明知是他人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数罪并罚。

(4)关于尚未附着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侵权产品价值是否计入非法经营数额的问题:在计算制造、储存、运输和未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侵权产品价值时,对于已经制作完成但尚未附着(含加贴)或者尚未全部附着(含加贴)假冒注册商标标识的产品,如果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该产品将假冒他人注册商标,其价值计入非法经营数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