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有工资。
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我国法律有着明确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有缴纳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未缴纳的,由单位按原工资支付产假工资。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