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异地如何办理失业保险:先到转出地经办机构提申请符合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迁。具体程序为:失业人员到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异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转迁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告知失业人员后,交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转迁证明后,向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接收证明;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接收证明后,按规定划转失业保险费用;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收到划转的相关资金后及时审核,按规定发放失业保险待遇。转出地、转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每个工作环节15天。
法律依据
《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按以下规定办理:(一)我省行政区域内城镇户籍的劳动者,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条件和程序按照《湖南省就业失业管理试行办法》第二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及非我省户籍的劳动者,在常住的稳定就业6个月后失业的,在常住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申领时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常住地居住证明和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三)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时,应提供本人户口本、身份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高校就业指导服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毕业证书,到县级以上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