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回答
要看具体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依据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也即在医疗期内不得行使劳动者非过失解除权(四十条的两种情形: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得进行经济性裁员解除(四十一条),但并未限制以第三十九条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可以行使过失性解除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据上面的理解,用人单位在具体规定录用条件时,可以将缺勤多少天规定为不符合录用条件,当劳动者请病假进入医疗期时,就会产生缺勤,达到规定的天数,用人单位就可以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