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在上海可以办离婚手续吗

2020年07月15日22:19:15

律师回答

1、双方均为外地户籍,必须在其中一方户籍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在上海市不能办理;
2、其中一方是上海市户籍,可以在上海市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