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行登记保存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2020年07月21日09:23:16

律师回答

先行登记保存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先行登记保存是指行政机关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的情况下采取的行政行为。因其目的是在于防止证据的毁损灭失,依法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因此,先行登记保存是行政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