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已形成“事实婚姻”的当事人申办未婚公证问题的复函 2020年07月07日03:33:11 发布部门: 民政部婚姻管理司、司法部公证司 发布文号: 浙江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浙司证字第010126号函悉。关于能否为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的当事人办理未婚公证一事,答复如下: